《中文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论文”补充条款》经过征求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并在系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基础上,经修订后自本学年开始执行。
根据院研究生奖学金文件规定,核心刊物按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核心刊物目录执行,一类核心18分/每篇,二类核心6分/每篇,其他刊物1.5分每篇。
现对“其他类”科研论文做如下补充规定:
1.一年(自然年份)之内在同一个一般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仅算一篇,且第二学年的奖学金评定依然不算该同学在该刊物同一年份发表的第二篇文章。核心期刊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2.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文章,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发表在报纸类理论版的学术类文章,字数应不少于2500字。
3.书评、会议综述等论文,不算分。
4.参评论文发表日期截止到每年的8月31日。
5.参评论文必须提交原件,复印件不算。
中文系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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