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中文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规定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6日 访问次数:

 

论文开题报告时间规定:

1、     各教研室必须统一组织举行论文开题报告

2、       开题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3、      开题报告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给系教学秘书

毕业论文撰写时间规定:

1、论文初稿提交时间:

   第一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上学期11月底前交给导师

   第二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交给导师

   第三批答辩的学生论文初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前交给导师

2、论文定稿提交时间:

   第一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420前提交到系

   第二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520前提交到系

   第三批答辩学生论文定稿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1020前提交到系

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规定

1、由教研室确定匿名评审论文,系统一送审

2、第一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65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3、第二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720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4、第三批提交定稿论文在三年级下学期1120号前完成答辩工作。

5、论文答辩过程中,论文指导老师实行回避制度,不准参加论文答辩会。

6、优秀毕业论文数量不得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

7、严格答辩制度,对不达不到硕士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要坚持修改通过或不允通过

8、对发现有抄袭、剽窃的论文,一律不准答辩及通过。

 

 

本规定自0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文章录入:少华    责任编辑: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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